失信联合惩戒案例
中国法院网讯(茹超峰 代文官)近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异地执行中,面对公积金管理政策与司法扣划之间的现实障碍,没有简单查封了事,而是通过灵活变通、耐心沟通,最终引导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提取公积金,圆满执结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张某需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及利息共计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期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但张某始终消极应对。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排查,未发现其名下有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并未放弃,通过线下深入调查,最终查明张某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缴存记录,且账户余额足以覆盖该案执行标的。干警随即赶赴连云港,依法向当地公积金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划其公积金账户资金。
然而,当地公积金管理政策明确规定,暂不支持司法机关直接扣划,仅可办理司法查封。面对这一“拦路虎”,执行干警没有机械操作,而是主动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详细咨询当地公积金提取的全部政策、流程及条件。经过反复沟通确认,发现张某的公积金符合“本人自愿申请即可提取”的情形——这成为破解僵局的突破口。
执行法官当即拨通张某的电话,从情理法多角度耐心释法明理,既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将面临的失信惩戒、信用受损等严重后果,也真诚为其分析利弊,指出主动履行义务、自行提取公积金转入法院账户的解决路径。经过沟通劝导,张某被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当场同意配合执行。随后,张某按要求备齐材料,顺利将公积金余额提取并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干警返回渑池后,第一时间完成案款核对与发放手续,该案顺利执结。此次执行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权威,又传递了司法的柔性温度,为破解异地执行中的政策障碍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