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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山西的导游张晓旭,从事导游工作已有17个年头。“经常行走在各大景区,天天跟游客打交道,这些年旅游行业的众多变化,我全程经历,尤其是国家整治低价游、强制购物这些乱象给行业带来的改变,我深有体会。”近年来,各地持续开展旅游市场强迫购物整治工作。黑龙江省持续打击涉旅违法违规行为,6名导游因强迫交易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安徽省黄山市对被高频投诉旅行社、重点网络招徕主体组织“体验式”暗访检查,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随着暑期旅游旺季的到来,广大游客对旅游消费环境、合法权益保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相关整治力度也在持续加大。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的协作,今年上半年立案数量同比增长49.3%,查处涉及强迫购物的案件同比增长86.9%;今年上半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接收旅游投诉数量同比下降24.2%,环比下降31.4%……文化和旅游部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旅游市场强迫购物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健全闭环高效旅游投诉处理机制旅游市场强迫购物集中整治开展以来,文化和旅游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问题整治与服务提升相结合,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介绍说,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投诉化解、景区服务、智慧监管、安全保障等方面工作,持续构建规范有序、安全优质的旅游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游客满意度。在加强案件查处方面,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的协作,强化线上线下联合监管,完善监测、信访、转办、督办等线索台账,跟进核查处置,及时将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属地公安机关,落实行刑衔接。督导推动案件办理,对重大案件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对未足额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进行起底清理,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在加强投诉化解方面,健全闭环高效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督促重点旅游目的地完善文旅、公安、网信、商务、交通、市场监管、12345热线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提前研判风险隐患,高效回应游客诉求。常态化开展数据分析,针对投诉集中的领域和突出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集中约谈、公开通报,推动旅游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从源头上减少旅游纠纷发生。在“五一”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加强对重点省份的精准指导,针对处理旅游投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诉转案”,坚决依法查处或移交有关部门,不得以行政调解代替行政处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上半年转办督办案件线索千余条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介绍说,今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深入分析旅游投诉数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一系列整治措施,推动旅游投诉高效办理,执法办案更加有力,切实保障群众出游舒心、放心。提高办理质效,及时妥善化解纠纷。上半年,通过现场交流部署、网络视频调度、专题督导调研等方式,推动各地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游客投诉更加便利,纠纷调处更加高效。结合投诉数据,分析梳理热门旅游线路、景区景点、网络平台、旅行社等突出问题,逐项推动整改,将更多投诉就地化解、现场办理。开展源头清理,不断压缩违法经营空间。开展旅行社清查起底,建立未足额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缺乏实际业务经营条件的“马甲”旅行社、“空壳”旅行社等工作台账,分类采取措施,依法注销、撤销、吊销2400余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建立全国热门旅游线路及行业指导价台账、以接待旅游团为主或投诉较多的旅游购物场所动态台账,加强跨部门联合检查,提前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指导,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转办督办案件线索1000余条,指导从严查处重大案件,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立案调查旅游市场案件数同比增长49.3%,查处涉及强迫购物案件数同比增长86.9%。整治网络乱象,深入清理违规产品。文化和旅游部与中央网信办联合开展非法网络招徕专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集中约谈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通报举报投诉情况和内容风险隐患,提出改进要求。制定网络招徕合规指引,警示提醒风险隐患。今年以来,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共清理涉嫌违规旅游产品及相关信息25.8万余条,限期整改或封禁账号8300余个。推进整改摆渡车等景区服务问题旅行社是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是旅游市场治理的关键环节。开展旅行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推进分级分类监管;督促旅行社足额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加强游客权益保障;严把旅行社合同关,强化旅游行程管理;强化劳动权益保障,提升导游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表示,文化和旅游部聚焦问题短板,进一步丰富行业监管手段,不断夯实治理基础。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介绍说,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是保障旅行社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旅行社在指定银行缴存或者通过银行担保提供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可以优先用于赔偿旅游者经济损失、垫付旅游者紧急救助费用、退还旅游者预交旅游费损失等,对兜底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在全国部署开展旅行社资质复核工作,全面排查清理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督促因暂退、划拨、使用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旅行社,及时补足保证金,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余昌国说。此外,文化和旅游部加强规范旅行社分支机构管理,严禁挂靠承包、松散经营,督促旅行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总部对门店、分支机构统一管理,从组织架构上杜绝违规操作空间。今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点名通报了一批景区管理服务存在的问题。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副司长介绍说,通报以来,各地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整改。山西、陕西壶口瀑布景区实现“一票通”,壶口瀑布、武当山等景区实施惠民措施,下调了摆渡车收费价格。长白山景区调整了摆渡车设置,把选择权还给游客;江西龙虎山、安徽天柱山等景区优化了摆渡车线路,增加了摆渡车运力,缩减了游客排队时间;贵州黄果树景区推行“黄码甲”评价机制,游客可通过扫描黄马甲上的二维码评价工作人员。其他景区也都开展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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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14
  • 日前,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公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边界、实施评比表彰项目的行为规范和禁止情形等。《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原《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办法》所称评比表彰活动,是指社会组织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置严格评选条件、履行规范评选程序,对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法律、道德品质高尚、贡献突出的个人、集体给予表彰,以及对在本行业本领域发挥突出作用、具有示范意义的成果或者作品进行评选评奖的活动。《办法》明确,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表彰项目清单之外的5类活动,不得以表彰、评选评奖等方式开展,不得以发文、授牌等形式认定命名。这5类活动包括业务活动范围内的展示交流、学术评议、论文收录、案例推荐及其他有关认定评定,行业、领域可公开数据信息发布,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练兵比武等比赛竞赛,改革试点、试验、先行工作等。《办法》要求,未经批准,社会组织不得开展以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为对象的“城市”“之乡”“基地”等授牌命名活动,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亚洲”“全球”等类似含义字样,以及虽未冠以相关字样但实质是具有类似含义的评比表彰活动,不得借举办峰会、论坛、盛典、庆典、展会等活动进行颁奖表彰、认定命名等7类活动。在组织实施评比表彰项目方面,《办法》明确,社会组织不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或者党政机关开展,一般不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或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为评选对象;不得与营利性组织合作开展或者委托营利性组织开展;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费用等9项禁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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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29
  •  近日,公安部公布五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违法犯罪典型惩戒案例,涉及出借银行卡、出租支付账户、非法网络引流等多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相关涉案人员不仅被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还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梳理这五起案例不难发现,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早已形成分工明确的完整黑灰产业链。一些人因贪图小利,沦为电诈团伙的“工具人”:有的出借、出租个人银行卡或支付账户,为诈骗团伙转移涉诈资金;有的搭建“手机口”提供通讯支持,将境外诈骗电话伪装成本地号码,降低受害人戒备心理;还有的批量组建网络社群,为境外诈骗团伙精准引流拓展“客群”……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辅助行为,实则打通了资金流转、通讯传输、客源获取等关键环节,成为电诈犯罪屡打不绝的重要推手。针对电诈犯罪链条化发展的治理难题,刑法修正案(九)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打击电诈帮凶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2022年出台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一步织密了法律防护网;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则进一步丰富了打击治理的“工具箱”。在此次公布的案例中,相关涉案人员在承担刑事、行政责任之外,还受到金融、通信、信用等多维度惩戒,具体包括非柜面资金操作受限,名下电话卡及互联网账号功能被管控,并被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惩戒措施环环相扣,切实实现了“一处涉诈、处处受限”,对心存侥幸的潜在违法人员形成了有力震慑。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会同有关部门对两万余名涉诈及其关联违法犯罪的人员实施联合惩戒,源头治理和前端管控成效持续显现。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反诈从来不是某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一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合唱”。这既需要监管部门严把行业关口,司法机关重拳出击,网络平台压实主体责任,也需要每一位公民守住法律底线,做到不听不信不贪恋,不为蝇头小利所诱,不被虚妄捷径所惑。唯有凝聚各方合力,构筑起坚实的全民反诈“心”防线,才能让“天下无诈”的美好愿景在法治护航与全民共治的格局中逐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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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15
  •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个部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2026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旨在通过多部门联动,清除医药购销领域风险隐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行业环境。依法查处“暴力伤医”“网络医闹”等案事件,重点治理借助第三方以科研名义变相实施“带金销售”等不法行为,治理不具备相关资质开展服务、违规开展“轻医美速成班”、虚假商业营销等医美行业乱象,整治代孕、胎儿性别鉴定、开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乱象……通知共有11项内容,要求持续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规范行业秩序。通知要求,查处医药流通领域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操纵药品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监管高值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领域,重点整治采购人“关键少数”违规干预、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标、量身定标、“明招暗定”等违规问题,依法打击应标方租借证照、虚假交易、商业贿赂等违规行为,推动治理医疗设备等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通知还要求,严格落实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其实施细则、加强高等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等规范要求,着力改进服务态度,重点整治在执业活动中违背职业伦理、违反职业道德、忽视医疗质量安全、违规多点执业或外出会诊,以及借参加学术活动接受非法利益输送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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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29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人民法院治理欠薪典型执行案例,旨在总结各地治理欠薪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指导各地法院加大治理欠薪工作力度,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此次发布的5件案例中,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分类施策,为办理不同类型欠薪案件提供参考。案例“山东省乳山市人民法院追究乳山市某驾培公司、宋某甲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强调通过依法追究拒执罪,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倒逼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案例“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执结38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强调快执接力快立快审,确保工资债权依法高效兑现;案例“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府院联动跨域协作全额兑现463名职工工资”强调推动府院联动跨域协作,全额兑现职工债权;案例“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91人申请执行北京某大厦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强调执行工作实施穿透式财产查控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案例“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法院执结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执行案”突出人民法院拓宽被执行人执行路径,确保工资债权执行到位。上述案例体现出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将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到实处。据介绍,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治理欠薪的决策部署,对欠薪纠纷采取“快立快审快执”的审判执行工作方式,依法实施各种强制措施,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在欠薪案件执行工作中,各地法院既注重以执行和解等方式恢复企业造血能力,又对恶意欠薪者采取相应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依法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人民法院依托“一张网”系统建设应用,强化大数据查控与线下实地调查协同,确保有效查控可供执行财产。据悉,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持续深化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以交叉执行为牵引,立审执协调、终本出清、失信惩戒分级分类、队伍建设协同支撑的总体解决“执行难”工作模式统领下,推动各地法院不断强化执行措施运用,加大欠薪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妥善执行民生领域案件,助力兜牢民生底线,切实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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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11
  •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联合召开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据悉,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为期1年,将严厉打击打着中医养生保健治病“幌子”从事非法行医,借中医药名义虚假宣传、直播带货,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完善行风治理长效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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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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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2026年全国统一高考正式举行,部分省(区、市)由于考试科目设置不同,9日、10日也安排了部分考试科目。据悉,为确保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全国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全面加强高考安全保卫力度,坚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严查严打涉考类违法犯罪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全力确保2026年高考安全平稳有序。相关部门提醒广大考生,严守考规考纪,诚信赴考应考,任何企图实施涉高考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面临法律法规的严惩。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教育部门可作出取消成绩、暂停考试等处理。依据刑法,在高考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考生考试,出售、使用无线作弊器材等行为,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代替考试罪,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经营罪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等罪名,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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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14
  • 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庐州海关等八部门,印发《依法规制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借维权名义恶意索赔、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系统规制,同时明确区分合法维权与恶意牟利,双向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细化了九类牟利性投诉举报的识别标准,主要包括:购买数量、频次明显异于正常消费习惯;短期内串通对同一经营者或同类商品大量投诉;使用同一联系方式或冒用他人身份举报;投诉内容格式高度模板化;明知商品存在问题仍反复购买并索要赔偿;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等欺诈手段索赔;以“顾问费”“咨询费”等软暴力方式索要财物;频繁提起或撤回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程序性行为;以及其他符合牟利性特征的情形。文件特别强调,对群众日常消费受损、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公益性监督等合法维权行为,职能部门将全程畅通渠道、优先处置,不受《规定》影响。在处置举措上,《规定》按照“保障维权、规制恶意、包容审慎”的原则,明确三类措施:一是源头分类处置,对认定为牟利性投诉的不予受理、终止调解,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不予立案;二是强化行刑衔接,对调包造假、网络炒作要挟、索要超额钱财等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责;三是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加强合规指导。此外,《规定》发出共治倡议,提醒消费者将惩罚性赔偿制度用于日常维权,不可作为牟利工具,应理性依法维权、恪守诚信;同时要求经营主体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完善商品标识规范,如遇恶意要挟或敲诈勒索,应及时固定证据并报警或提起诉讼。下一步,合肥市相关部门将健全协同处置机制,常态化落实新规要求,在保障消费者权益与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之间寻求平衡,着力构建诚信公平、良性共生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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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29
  •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聚焦矿山、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三管三必须”等要求,重点打击安全生产有关资质或条件不满足要求、安全生产弄虚作假,以及恶意违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等共性问题。针对矿山、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求重点打击煤矿隐瞒工作面、无证开采、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从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高层民用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动火作业、养老机构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经营性餐饮场所油烟管道安全措施不落实,以及粉尘涉爆企业作业现场积尘严重、擅自拆除、停用监测报警设施设备等突出问题。通知强调,要强化“打非治违”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传导到基层末梢,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严格行刑纪衔接。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实施关闭取缔、“一案双罚”、从重处罚的基础上,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严肃追责问责。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推动系统施治。要严肃事故调查。依法依规提级调查、挂牌督办。注重典型事故追根溯源,坚决斩断利益链条。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将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个人和相关方依法依规纳入相关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展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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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7-15
  • 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利用外资固稳促优行动方案》,围绕扩大市场准入、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外资管理五方面提出15条举措。多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日前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扩大开放,为外资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吸引外资基本盘。前5月近4000家外资企业追加在华投资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介绍,从规模上看,当前我国外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到2025年底,外资企业数量达到53.3万家,与2020年底相比年均增长4.5%。到2025年底,存量外资规模已接近4万亿美元。据不完全统计,2025年有8000多家外资企业增加对华投资,同比增长超过10%。今年1—5月,有近4000家外资企业追加投资。中国吸引外资仍具较强韧性“这些年,外资有进也有出,但是总体来看是进大于出。”凌激介绍,目前,中国吸引外资的规模依然保持在发展中国家的首位,中国始终是全球主要的跨境投资目的地。这些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量,总体保持在1000亿美元以上,但是有所波动。今年1—5月,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同比下降8.6%,但降幅比去年同期收窄4.6个百分点,而且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可以说,我国外资增量总体稳定,充分说明中国吸引外资仍然具有较强韧性。凌激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围绕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持续发力。在制造业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制造业领域的限制措施已经“清零”,接下来重点要解决“准入”后的“准营”问题,要着力解决“大门开、小门不开”的一些具体问题;服务业领域,按照“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将重点推动服务业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进一步扩大云计算、独资医院、生物技术等开放试点谈及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负责人王亚表示,将放宽市场准入。2024年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选取部分地区率先开展云计算、独资医院、生物技术等3个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商务部将在全面评估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上述开放试点。根据《行动方案》,商务部将稳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院校、高水平理工农医类大学对外开放试点,支持更多外资机构利用包括国债期货在内的风险管理工具,支持外资机构依法开展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等。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商务部修订出台了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延续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有关科研用品的免税政策,加大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接下来,商务部将继续加大政策供给力度,鼓励外资参与服务业融合化、数智化转型升级,大力吸引外资企业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助力我国服务业扩容提质。以试点示范放大辐射作用。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省市主动探索、大胆实践,推动各项试点任务落实落细,更好为全国服务业开放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发挥带动作用。适时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负责人荆琴表示,将塑造引资新优势,全面实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帮助外资企业更好融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互利共赢中实现共同发展,让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得“更好”。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试验田”作用,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适时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让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空间“更广”。一视同仁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实施凌激介绍,据统计,今年1—5月,批发零售业吸引外资同比增长22.6%。多家餐饮和零售的外资企业持续加大在华布局,拓展门店。下一步,要一视同仁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离境退税、有奖发票试点等政策实施。积极支持外资企业通过进博会、服贸会、投洽会、消博会等国家级展会平台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进口,提高高品质供给。同时,积极支持外资企业参与城市商圈的改造提升工作,举办首发首秀首演等活动。支持外资进一步参与我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王亚表示,为支持外资进一步参与我国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在已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多项措施,回应外资医药企业关切。

    专栏 省内奖惩动态
    2026-06-29
  • 近年来,有不法分子打着“中医”旗号从事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此牟取私利,不仅损害了民众对于中医药的信任,也极大增加了人们的健康安全隐患。一场关乎民生福祉的“中医保卫战”已然打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部门近期联合启动了为期一年的中医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打着中医养生保健治病的“幌子”从事非法行医,借中医药名义虚假宣传、直播带货,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行为。“此次专项治理可谓对症下药,极具现实意义。”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专项治理直击行业痛点,针对性极强,剑指地下“黑诊所”非法行医、“伪科普”直播带货以及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这三大顽疾。整治行动不仅兼顾了线上线下、机构人员、资金流转全链条,也清晰划定了养生保健与医疗服务的法律边界,有助于从源头遏制打“擦边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令其无处遁形。线上线下中医医疗乱象丛生“我行医几十年,难道还能害你?”就因为这样一句话,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张先生对朋友推荐的一名“老中医”深信不疑。祖传针灸术、推拿正骨、秘制药方……在花费上万元治疗后,张先生腰疼的毛病却丝毫没有好转,最终还是在正规中医医院的治疗下得以改善。“老中医”当时是在小区内一间出租屋问诊坐堂,当张先生醒悟后找来时,发现早已人去楼空。张先生这样的经历并非孤例。近年来,一些并无医生执业资格的所谓“民间中医”,靠着“祖传药方”“中医师承”等噱头,擅自开展医疗活动,号称包治百病,实则存在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此外,非医疗性质的中医养生馆、理疗馆等打着“中医调理”的旗号,违规开展针灸、正骨、中药灌洗肠等侵入性诊疗的情况也并不鲜见。根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养生保健机构仅允许进行按摩、刮痧、拔罐、艾灸、熏洗等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的养生保健服务,明确禁止开展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中药灌洗肠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危险性的诊疗活动。然而现实中,一些养生馆却把毫无医师资质的人打造成所谓专家、老中医,违规开展各类中医诊疗行为,甚至在有患者病情出现危险信号时仍以“中医调理”名义延误治疗,不仅坑骗钱财,更极大地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安全。线下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线上营销同样乱象丛生。直播间里“神医”轮番上阵,把食品、保健品、普通药材等吹捧成能够根治糖尿病、高血压甚至肿瘤的神药。还有的虚构“中医世家”人设,上演“剧本式科普”,通过几分钟线上问诊就作出诊断,并开出价值不菲的中药方剂,打着科普旗号虚假宣传牟利。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当前,中医药法、医师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已经为中医医疗服务、广告宣传等划定了行为红线,但违法违规行为依然时有发生。对此,邓勇认为,一方面,大众养生、慢病调理需求日益旺盛,但养生服务与医疗服务界限模糊,行业准入门槛存在漏洞;另一方面,此类违法活动利润高、取证查处难度大,违法成本偏低,加之部分民众辨别能力较弱,容易被虚假宣传所误导。邓勇指出,这些问题危害深远,不仅直接威胁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更严重透支中医药行业公信力,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挤压正规机构和从业者的生存空间,长期来看还会打击中医药人才从业积极性,阻碍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也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作为重点整治内容之一。相比非法行医与虚假宣传,欺诈骗保行为更加隐蔽。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了解到,成都警方去年打掉一个特大医保诈骗犯罪团伙,涉及虚开住院记录“住院病人”2700余人、套刷门诊统筹基金1000余人,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涉案人员依托团伙名下掌握的健康管理公司开展虚假宣传,以交纳会费成为公司会员可返还费用、提供免费旅游和免费医疗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到该团伙掌握的中医馆,通过虚开药品清单、空开住院记录、空刷国家医保统筹基金等方式诈骗医保基金。“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安全红线绝不容逾越。”邓勇指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聚焦的乱象均为中医药领域顽疾,可谓精准直击“病灶”。实现全链条常态化治理闭环此次专项治理是否能够精准有效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是民众关心的问题。邓勇认为,应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监管效能。线上要依托大数据建立违规关键词、高风险账号监测库,实现实时预警,压实网络平台内容审核责任;线下要常态化开展飞行检查、随机抽查与暗访,畅通群众有奖举报渠道。要运用医保、市场监管等数据交叉比对,筛查异常诊疗、收费、售药行为。还要坚持“一案多查”,深挖违法链条上下游主体,深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强化震慑效应。邓勇指出,专项整治期间,应构建以中医药、卫健部门牵头,网信、公安、医保、市监、药监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落实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案情会商机制,分阶段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攻坚、查漏补缺各项工作,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整治态势。此次专项治理特别强调,要同时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完善行风治理长效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邓勇认为,监管思路已转向了全链条、常态化的治理闭环。“专项行动绝非终点,想要长久规范行业,必须搭建长效治理体系。”邓勇建议,首先要细化法规与服务清单,明确禁止性行为与执业规范,消除监管模糊地带;其次要建立从业人员、医疗机构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黑名单制度;最后要持续压实网络平台、经营主体的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常态化监管。

    专栏 省内奖惩动态
    2026-06-11
  • 5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等7部门发布修订后的《医药代表管理办法》。重点明确了持有人对医药代表准入、医药代表备案和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药代表的药品学术推广接待管理,以及各有关单位的管理职责。一是对医药代表准入、备案、学术推广、禁入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在准入环节,规定医药代表应当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掌握相关药物临床理论知识。在备案环节,要求明确医药代表负责推广的区域并上传合规承诺书。在学术推广环节,明确医药代表不得存在的9种禁止性情形,严格防范商业贿赂行为。在禁入环节,要求持有人不得聘用或者授权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医药代表,并根据合同追究相关人员和专业组织责任。二是强化医药代表全链条管理要求,新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管理”“医药代表学术推广管理”章节,分别从持有人、医疗卫生机构两个方面夯实医药代表学术推广管理责任。对持有人,结合其承担药品质量安全全生命周期责任要求,明确持有人对医药代表的行为承担主体责任,并由持有人负责本企业医药代表的聘用、授权、备案和管理,包括持有人委托专业组织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的情形。对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其负责机构内医药代表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管理,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药代表药品学术推广活动管理等制度,规范和约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和医药代表行为。此外还明确持有人、受托专业组织、医药代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共22项禁止行为清单。三是分别明确了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承担医药代表管理的工作职责,消除监管盲区。新增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行刑衔接的工作要求,强调在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予以通报。此外,要求依法公开违法的持有人及其委托的专业组织、医药代表、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促进社会监督。四是对医药代表违规行为联合惩戒,多部门通过持有人内部管理,多部门联动进行联合惩戒。如违法行为公示、增加监管频次、限制参与相关药品采购活动、限制签署定点医保服务协议等,各部门依职责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限制医药代表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学术推广活动时间、招采信用评价风险警示、违法行为归集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多维度对医药代表进行规范。在公告的管理办法中,国家药监局尤其强调在药品学术推广活动中,持有人、医药代表、医疗卫生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多项禁止行为等。国家药监局表示,按照《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已在医药代表备案平台备案的医药代表信息继续有效。新备案的医药代表应当符合《医药代表管理办法》的有关资质要求。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其聘用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器械产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等学术推广活动专业人员的文件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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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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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奖惩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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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赋能食品经营企业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修订发布新版《天津市连锁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先证后核”信用承诺审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版《办法》),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了解,食品经营许可“先证后核”信用承诺审批,是针对合规连锁企业的便利化审批模式。符合条件的连锁企业总部通过市级评审后,其新开办直营门店提交完整申请材料、作出书面信用承诺后,市场监管部门可先行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环节调整至发证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核查实际情况与承诺不符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食品经营许可。新版《办法》修订紧扣法规更新、监管升级、信用约束强化的核心需求,在适用范围、主体责任、信用监管等关键维度完成优化升级,精准适配食品连锁行业发展新态势。新版《办法》进一步拓宽政策受益覆盖面,明确将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两类业态全部纳入适用范围,明确企业需具备统一品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运营管理等规范化经营条件,并在京津冀范围内开设10家及以上直营连锁门店(天津市至少开设1家门店),且各门店经营项目、设备设施布局和操作流程相同或相近。同时,新版《办法》将非天津市注册的企业总部跨省在天津市开设门店的,纳入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受益企业范围。在监管层面,新版《办法》进一步压实连锁企业总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总部规范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和专职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为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本次修订健全信用奖惩机制,细化失信退出规则。新版《办法》明确四类取消“先证后核”评审资格的情形,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经营连锁企业不再符合《办法》适用情形;企业总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总部作出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或者天津市连锁门店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撤销食品经营许可的;企业总部或者天津市连锁门店因存在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受到从重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次修订还同步规范了条文结构,并对相关文书表单进行配套更新。新版《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在提升审批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的同时,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推动天津市食品经营行业高质量发展。

    专栏 奖惩案例
    2026-08-14
  • 近日,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采取“拘传+释法说理”刚柔并济的方式,最终促使同一被执行人的三起案件达成“一案化解,两案和解”的效果。周某因资金周转向廖某甲借款30000元,之后双方在宁化县安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周某每月30日前归还2000元,廖某乙对周某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向宁化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宁化法院确认该调解协议效力后,周某未按期清偿借款,廖某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周某和廖某乙名下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财产进行全面查控,经查廖某乙名下银行账户有足额款项,执行干警遂第一时间予以冻结。执行干警在执行该案过程中,发现周某在案件库中还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亦在执行过程中。为避免司法资源浪费,提高案件执行效率,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决定对另外两起执行案件合并处理。因周某一直未履行自身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回法院,同时与第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担保人廖某乙沟通,起初廖某乙对法院将划扣其银行账户表示异议,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其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应当承担的义务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廖某乙同意划扣其银行账户用于履行还款义务。同时通过协商沟通,促成周某与另外两起案件申请执行人分别达成和解。至此,三起执行案件,一起顺利执结,两起达成和解。

    专栏 奖惩案例
    2026-07-29
  • 近年来,诸城市立足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企业信用评价落地应用,通过三项核心举措,进一步打通信用评价、应用、修复各环节,切实让信用发挥实效、惠及企业,有力助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一是推进信用与监管深度融合,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嵌入信用监管流程,打破传统“一刀切”监管模式,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统一公共信用评价标准,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多部门信用数据,建立覆盖企业经营全维度的信用评价体系,明确AAA、AA、A(A+、A-)、B、C、D八个信用等级划分规则,实现对企业信用状况的精准画像。另一方面,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等级高、无不良记录的守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中降低抽查频次、简化审批流程、提供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在财政资金补贴、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信用等级较低、存在失信风险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实施重点监控与靶向监管。同时,推动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避免重复评价、多头监管,让守信企业“无事不扰”,让失信企业“处处受限”,以差异化监管倒逼企业提升信用水平。二是拓展信用应用场景,释放信用红利赋能企业发展。立足市场需求,拓展信用应用场景,让企业信用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在融资服务领域,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优化信贷审批模型,为守信企业降低贷款门槛、下调融资利率,扩大信用贷款投放规模,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在商务领域,引导企业在供应链合作、商品交易等市场活动中,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合作考量、优惠让利的重要依据,为守信企业提供优先合作、账款延期、保证金减免等便利,降低企业交易成本,让良好信用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金字招牌”。三是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助力企业重塑良好信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约束与激励结合,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信用修复专属服务窗口,提供咨询、帮办、代办一站式集成服务,专人对接、全程帮办,让企业办事省心又省力;线上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线上指导,详细讲解“信用中国”网站自主修复操作流程,帮助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实现全程“零跑腿”,以高效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专栏 奖惩案例
    2026-07-15
  •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为困难群众追回拖欠已久的劳务费,以有力执行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据悉,申请人许某与被执行人鲁某因劳务合作产生纠纷,鲁某累计拖欠许某劳务费1万余元。该笔欠款拖延数年迟迟未结清,期间鲁某擅自更换手机号码,刻意切断与许某的全部沟通渠道。许某多次自行追偿,均因无法联系对方无果,辛苦劳作的报酬迟迟无法兑现。长期讨薪无果让本就家庭经济困难的许某生活压力剧增,情绪也愈发焦灼。在多方求助无门的情况下,许某最终前往珲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借助司法力量追回自己的血汗钱。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接待当事人,细致梳理案件始末,精准掌握当事人的实际困境与诉求。针对被执行人失联、案件推进受阻的难点问题,干警突破固有办案思路,多方拓宽线索查找渠道,细致调取查阅鲁某名下其他涉诉案件档案,从海量留存信息中逐一筛查比对,最终成功锁定鲁某的有效居住及送达地址,并顺利与鲁某取得联系。面对执行干警的沟通问询,鲁某主动说明原委,坦言并非刻意拖欠、逃避履行债务,而是更换联系方式后长期在外务工,疏于处理欠款事宜。在干警的释法明理与耐心劝导下,鲁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问题,当场一次性全额结清所有拖欠劳务费。至此,这起积压多年的涉民生劳务欠款纠纷案件圆满办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下一步,珲春法院将持续聚焦涉民生执行重点案件,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执行质效、优化执行服务,用心用情用力化解民生纠纷,以扎实有力的执行工作守护司法公平正义。

    专栏 奖惩案例
    2026-06-29
  • “执行立案需要什么材料?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采取哪些措施?”5月21日,在浙江省江山市双塔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江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小额诉讼巡回法庭庭长杨丽斯手持诉讼流程示意图,耐心解答在场群众的提问,并详细介绍从判决生效到执行到位的完整流程。这幅被群众亲切称为“导航图”的诉讼流程示意图,源于一则关于“两院”工作便民利民的议案,也是江山法院深化“共享法庭联系法官进站”活动的成功实践。2024年7月,江山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判决受害人家属获赔各项损失百余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赔偿款却迟迟未到位。2025年年初,年逾七旬的周女士来到双塔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求助。当日值班的江山市人大代表祝海萍了解情况后,将其诉求纳入民意清单,并在当季的“共享法庭联系法官进站”活动中,特邀杨丽斯一同为周女士答疑。杨丽斯不仅详细说明了申请执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还通过判后督促机制,推动赔偿义务人在执行立案前全额支付了赔偿款。周女士的急难愁盼解决了,但祝海萍在梳理民意时发现,像周女士一样受困于对司法程序不熟悉、流程环节不明晰的群众不在少数。“我在什么阶段可以申请保全?”“官司赢了对方不付钱怎么办?”类似咨询屡见不鲜。为系统回应群众涉法诉求、满足基础法律咨询需要,2025年1月,在江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以祝海萍为首的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建议法院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深化便民利民服务。收到议案后,江山法院迅速响应,成立由立案庭牵头,立案、审判、执行多部门骨干组成的专项小组,深入全市19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调研,全面收集群众在诉讼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共享法庭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专项小组探索推动司法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与代表履职深度融合。小组成员还以办事群众、案件当事人等身份,“沉浸式”体验立案咨询、自助设备使用、执行进展查询等全流程服务,精准查找司法服务堵点与痛点。2025年9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专项小组对原有的诉讼指引图进行节点细化、关键标注,绘制出“群众看得懂、流程找得到、事情办得快”的司法便民“导航图”。如今,这套“导航图”已在19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全面铺设,共享法庭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触角进一步延伸,成为群众身边的“诉讼指南”。“我们致力于将共享法庭的司法服务优势与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民意沟通作用充分融合,把司法资源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江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阮铁军表示,法院工作离不开人大代表的支持与监督,“一站一庭”联动实现了优势互补——既能倾听民声、收集建议,又能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发现问题、反馈民意、解决问题、民主监督”的治理闭环,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截至目前,依托共享法庭和人大代表联络站深度融合优势,江山法院共为群众解决涉法难题29个,组织普法活动10场,人大代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1件,真正把司法便民服务讲成群众身边的“民生故事”,绘就基层治理的新时代“枫”景。

    专栏 奖惩案例
    2026-06-11
  • 邻里比邻而居,本该守望相助,可一堵围墙,却让高某、李某两家老邻居心生嫌隙。此前,高某私自搭建围墙,遮挡了李某房屋采光,双方争执不下、对簿公堂。经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高某限期拆除违规围墙。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高某迟迟未全面履约,仅敷衍拆除一小部分,采光问题并未解决,李某无奈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到杜力法官手中后,他深知邻里纠纷不宜简单强制执行,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才是关键。杜力第一时间联系高某核实履约情况,面对高某谎称已全部拆除的说辞,杜力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并劝导其珍惜邻里情谊,切勿因小事结怨。为查清事实、彻底化解纠纷,杜力法官赶赴现场实地核查,当场揭穿高某敷衍履约的行为。随即情理相融开展劝导,向其讲明,围墙挡住的不仅是邻里采光,更是和睦情谊,主动履约是知错改错,拒不配合将面临强制执行,既失信用又伤和气。句句恳切的劝导让高某幡然醒悟、满心愧疚,当场承认错误,主动拿起工具拆除剩余围墙。杜力法官现场协助清理砖块、渣土,全程跟进拆除工作,彻底扫清通行和采光障碍。隔阂消解,冰释前嫌。李某主动放下过往矛盾,与高某握手言和,双方均表示今后将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一堵围墙的拆除,化解了一场邻里积怨。此次执行,滑县法院柔性执法、温情履职,既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权威,又用心用情化解基层矛盾,让司法力度与司法温度并存,以实干守护邻里和谐、基层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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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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