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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公安局温馨提示
2021-09-28  |  来源:  |  专栏:风险提示  |  浏览量:

元宵佳节马上到啦,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平安祥和的元宵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榆树市公安局温馨提示您,不要做违法行为。对以身试法者,公安机关将从严处罚!请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对违法销售、燃放孔明灯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燃放孔明灯。

    二、燃放烟花爆竹需避开窨井盖和人员密集场所,要与可燃物和房屋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三、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重要物资仓库、广播电台、通讯设施以及学校、医院、老年保养场所、幼儿园、宗教活动场所。

    四、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高压电线、变压器、变电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品的场所。

    五、农村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村屯民房,柴草垛等可燃物堆放部位。

榆树市公安局提醒你:元宵佳节晚上,大批警察上街巡逻执勤、维护秩序 ,请您自觉遵纪守法。

榆树市公安局祝愿您过个平安快乐的元宵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