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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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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A女士接到一派出所民警的陌生来电,对方要求转账15万元,否则将对其孙子打架斗殴一事进行立案处理。A女士转账后才发现这是骗局。3月16日,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电诈案件预警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机关办案不会要求个人转账,一旦接到此类电话,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冒充公检法类 近日,A女士接到自称广州市某区派出所民警的来电,告知A女士孙子和同学打架造成人身伤害,需私了赔偿,否则将立案。A女士信以为真,将15万元转给对方个人账户。事后,A女士给其孙子打电话得知并无此事。 省反诈中心提示:公安机关办案不会要求个人转账,一旦接到此类电话,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冒充熟人类 近日,B学生收到邻居QQ发来的一则消息,对方称他父亲出了车祸,急需用钱,希望B学生借其3000元,B学生信以为真后转账。B学生将此事告诉父母后,父母了解到邻居并没有给B学生发过该消息,其账号被盗。B学生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省反诈中心提示: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在网上发消息要求帮忙转账或垫付资金时,一定要和当事人通话联系,确认后再决定是否转账。 虚假中奖类 近日,C先生在某视频软件上看见一条“专业代买彩票,出奖率极高”的广告。C先生私信询问,对方发来二维码让其扫码下载名叫“某乐购”的App软件,C先生下载App后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多次转账并购买彩票。提现时,对方以操作失误为由,拒不提现。 省反诈中心提示:诈骗手段花样多变,但始终离不开受害人想要低成本、高回报的投资心理。如遇诈骗,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杀猪盘类 近日,D女士在网络上认识一自称在某部队服役的男子,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男子称其有渠道进行短期投资可轻松赚钱。D女士在对方提供的链接内买进卖出美元、英镑等理财产品,账户显示不菲收益。D女士提现时却无法提出,该男子也杳无音信。 省反诈中心提示:网络交友需谨慎,以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诱骗受害者在虚假网站投资,此类诈骗十分常见。切忌轻易给网友转账或跟随对方购买理财产品。如遇诈骗,请立即拨打96110报警。
专栏2024-03-20 -
当“保健养生”遇上“闲钱投资”,一些手拿退休金的老年人不免上当受骗。有人从中嗅到“商机”,借推销保健品之名诱骗老年人“入局”。这不,退休老人乔伯就拿出20万元积蓄投资保健品,结果当初商家承诺的60万元回报迟迟没兑现。近日,广州天河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投资20万元“入股”保健品 承诺60万元回报仅收回1万元 退休后的乔伯长期热衷购买保健养生产品。某一天,他从某健公司的员工处了解到,该公司正在招募子公司发起人,投资1万元除能获得保健产品外还能赚3万元,投资回报高达3倍!乔伯听到后心动不已,决定拿出20万元积蓄进行投资。 乔伯与某健公司随即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乔伯正式成为某健公司旗下某市子公司的联合发起人,享有价值30万元的产品及子公司股权,在子公司顺利成立后可获得3倍回报共计60万元。乔伯在向某健公司转账20万元时附言为“投资某健子公司注资款”。 但在成为“生意搭档”后的两年里,乔伯除了接受某健公司安排两次赴外地接受“干细胞针剂注射”和“基因组检测”(某健公司以此抵扣了30万元产品),并通过介绍客户购买某健公司的保健品获利1万多元以外,《协议》中的回报均没有得到兑现。协议约定要成立的子公司也迟迟未见踪影,乔伯遂将某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某健公司返还投资款20万元。 对此,某健公司辩称,双方签订的是产品供应合同,乔伯所付20万元是货款而非投资款,某健公司已根据《协议》为乔伯提供了折合价值30万元的“干细胞注射”和“基因组检测”服务,只有产品未被使用或有质量问题才能退款;另外子公司是因人员未招齐才无法成立,因此乔伯的情况不符合退款要求。 法院判决退还投资款项 天河法院审理认为,乔伯与某健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约定了乔伯是某健公司旗下某市子公司的联合发起人,但未明确协议中所涉产品的具体内容,某健公司单方确认产品内容存在不妥。 反之,协议中所涉某市子公司至今未成立,即协议约定的合作事宜并未实现,乔伯诉请某健公司退款有理有据,据此依法判决某健公司退还乔伯18.9万元。 天河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郝银清法官指出,本案中,乔伯与某健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根据案涉《合作协议》,双方明确约定“合作事宜”为乔伯成为某健公司某市子公司的联合发起人,其享有支付20万元可获30万元产品,并获得某健公司子公司股权等相应权益。由此可见,案涉《合作协议》所涉的20万元投资款在投资权益实现中体现货款的性质,该份协议有别于其他常见的商事合作合同,审理时须从乔伯是否成为联合发起人及获取约定产品两个角度分析考虑。 首先,经双方确认,案涉《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某市子公司确未成立,即《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事宜并未实现; 其次,关于产品,《合作协议》未具体明确某健公司应向乔伯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某健公司所称乔伯已获取产品也仅有其单方自行制作的消费记录表,该表格未经乔伯签名认可。虽然乔伯表示其已注射2次针剂及做过基因检测等,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上述项目即对应合同约定的产品,某健公司称其已向乔伯提供《合作协议》约定的全部产品证据不足。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某健公司应向乔伯退还剩余投资款项18.9万余元。 判决后,某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某健公司撤回上诉申请。 法官提醒: 勿盲信以高额回报为噱头的投资理财产品 老年群体的鉴别能力和风险防御能力较弱,面对眼花缭乱的保健品和投资理财产品,往往容易在推销员的热情中丧失应有的警惕,轻信口头承诺中的高额回报。而保健公司在介绍保健产品时,往往会采用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手段,这些保健产品是否经过科学验证、生产过程是否安全、疗效如何等均难有保障。至于所谓的“分红收益”更是以协议所约定的子公司顺利成立、营业获利为前提,若子公司经营不善,老年人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分分钟”血本无归。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盲目相信以高额回报为噱头的投资理财产品,在进行大额理财、大额投资前,切记三思而行,并和家人沟通商量,以免落入“投资”圈套。同时,保健品不是药品,也不能对等药品治疗。购买保健品要理性谨慎,若有不舒服还是要尽早去医院接受正规对症治疗。
专栏2024-03-20 -
多省联考在3月16日拉开序幕,各位考生早已蓄势待发,但大家在认真备考的同时也得防着点骗子,在此总结了几种常见的诈骗方式来让各位考生避免踩坑。 以假乱真克隆网站 不法分子会特意模仿官网做一个钓鱼网站,然后利用搜索引擎机制使克隆网站排名靠前,以此来骗取考生的个人信息和金钱。 网警提醒 考生进入网站后要注意辨别真假,可通过查询网站备案信息、查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标识、查看网站域名来确认是否为官方网站。 谎称提前获取封存考题 不法分子通过在网络平台上声称认识出题人员,并有渠道能提前获取封存考题来吸引考生购买,一旦考生付款,不法分子就会拉黑跑路。 网警提醒 不要轻信任何声称可以提供公考考题的广告或信息,考生应凭借自身努力认真备考,遵守考试纪律,相信自己的实力。 谎称替考包过万无一失 不法分子谎称认识监考人员,考生只需提供上下打点的金钱和个人信息制作特殊准考证便可派遣专人代替考生参加考试。 网警提醒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对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各位考生不要轻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以身试法终将自食恶果。 假冒的全网最新查分网站 不法分子往往假冒相关部门、机构,到处发送含有虚假链接的短信,并声称已更换新的查分网站,考生一旦轻信点击,轻则被骗个人信息,重则损失个人财产。 网警提醒 各位考生收到公考的相关通知信息时,要先看清楚内容,确认信息是否属实,如果无法判断真实性,可通过官方网站或热线电话核实,不要轻易点击链接或下载附件。 谎称分数不够可以替换修改 不法分子自称认识阅卷员,只要肯花钱打点即可走后门以替换答题卡的方式来进行改分,借此骗取当事人一笔不小的"打点费用"。 网警提醒 公务员考试的阅卷向来都严格按照保密流程,在答题卡的回收和保管工作上落实"双人双钥匙"的政策,只有两人同时在场,才能领取考卷。 此外,在评卷、扫描、登分等其他环节上,也实行双人制约的保密制度,通过"替换答题卡"的手段来修改分数,可能性为零。 谎称考试上岸帮忙调动 不法分子自称有门路,考生上岸后只要花钱打点,就能动用关系帮忙跨省调动,一旦付款,就会陆续以其他借口继续向受害人转账打点,直到受害人无法转账就拉黑跑路。 网警提醒 成功考上公务员后,应该有正确的职业观念和道德底线,不能为了私利去轻信他人的谎言。这不仅是自己职业生涯和财产安全的损失,也是对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规范的挑战。 以上就是省考常见骗局,各位考生还请好好避坑,切勿为满足私欲而上当受骗。
专栏2024-03-19 -
“店还是那家店,人还是那拨人,老板一换、店名一改、系统一升级,之前办的卡就不能用了,商家却还诱导继续充值。”近日,有部分消费者反映自己遇到了一种“新型骗局”——“不办卡用不了优惠,办了卡又担心商家卷款跑路”。 预付式消费在生活中再常见不过:餐饮储值、美发会员、体育健身、少儿辅导……重复性消费为主的场所,大多都会提供“办卡”服务。然而,这也是侵权的重灾区。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将存在的主要问题概括为违规办卡、拒绝开具消费凭证、退费难、经营者跑路等六大类。 商家为日常运营和规模扩张筹集了流动资金,培养了消费习惯和顾客群体;消费者享受了折扣优惠,消费过程更加便捷……用好预付式消费,本可以实现消费者和商家的“双赢”,但其特点和性质也为商家的侵权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对比传统的消费模式,消费者承担的付款义务具有一次性和先履行性,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则具有持续性和滞后性,这就导致消费者权利的实现存在风险。“卖强买弱”的情况在消费关系中长期出现,且维持这段关系往往以信任为基础,部分商家由此动了歪心思。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和市场监管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都有关于预付式消费的明确规定,一些地方还制定了专项法规和行业规章,但在经营者义务、行政处罚措施和适用效果方面仍有完善提升的空间。具体实施过程中,行政监管和司法保护尚不够有效有力,消费者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缺乏维权和索赔意识等问题较为突出,甚至出现“赢了官司拿不回钱”的怪象。对此,中消协也在报告中呼吁:加快完善预付式消费领域相关立法,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落实对违法经营者的信用约束和惩戒措施。 目前,已有多地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管,主要集中在事前治理和事后追溯两个维度,其中深圳的做法值得关注。除了落实常态化管理,定期抽查,严肃追责之外,深圳试点扩大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利用智能合约等方式建设预付式经营监管长效机制。预付款项在实际消费后才会被拨至经营者,每笔付款都可查可追溯,从技术层面断绝了预付资金被挪用及经营者卷款跑路的可能。此外,宁波打造并推广全国首个人民银行认可的资金监管平台——“放心充”消费服务平台,北京市体育局发布《体育服务领域预付消费风险警示提醒》等,都是有益的尝试。 一个混乱的预付式消费市场,必然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期待法律保护、行政监管和技术手段并举,把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开来,让无良商家“无路可跑”。
专栏2024-03-19 -
黑龙江的姚先生反映,2023年11月份查询话费账单时,发现从2023年9月份开始,每月都扣一个9.9元的增值服务费,客服人员说是他办理了彩铃业务。但其根本没办过这项业务,后经客服调取录音证实,姚先生确实没有同意办理这个业务的记录。 而从报道看,这并非个案。据黑猫投诉平台工作人员表示,该平台统计,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5日,搜索“私自扣费”“不知情扣费”等关键词,仅某运营商就有870条投诉。 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私自扣费、开通增值服务、变更套餐等现象,其实是老问题。早在2018年,工信部针对社会反映的手机不明扣费等问题,就明确要求基础电信企业要以短信方式按月向用户主动推送通信账单信息,并强化源头治理。 但时至今日,这一现象依然有着一定的普遍性。在检索这类乱象时,很容易发现一个特点,即这些在未经用户允许前提下的私自扣费现象,往往多与第三方服务机构有关。就如这次媒体调查所示,不少被用户发现的私自扣费都是通过异地办理,其背后指向的就是运营商的“外包公司”。 客观说,运营商将一些业务外包,减轻了运营成本,增加了营销渠道,本无可厚非。但此一做法,也明显放大了服务失范的风险。 一方面,外包服务公司的规范性参差不齐,也普遍有着更强的逐利冲动;另一方面,一些不规范或是打擦边球的服务及营销,像有骚扰之嫌的电话推销等借外包公司来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运营商的直接责任,帮其规避监管红线。 很显然,在此过程中,虽然一些不规范的扣费是通过外包公司完成,但运营商实际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就拿用户与运营商之间的服务协议来看,用户遭遇了权益侵害,兜底的也理应是运营商而不是外包公司。因此,这类现象表面看是外包公司的任性所为,但实际上还是与运营商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相关。 当前电信市场进入存量阶段,各大运营商竞争更为激烈。但建立在侵犯消费者权益基础上的种种“暗箱操作”,既有欺诈之嫌,违反了相关法律,也注定会对用户的忠诚度乃至企业的社会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在这个问题上,运营商理应树立长远眼光,把服务的规范性放在第一位,真正对消费者负责。 具体来看,对运营商来说,除了要规范外包公司的经营行为,还有必要对外包服务的范围进行更严格的限制。对监管部门来说,针对给用户私自开通收费项目的行为,应进一步加大对运营商的惩治力度,提升违规成本。 无论如何,用户被私自开通套餐、增值服务等乱象已经持续多年,是时候彻底根治了。对此,不妨就从规范电信外包服务开始。
专栏2024-03-15 -
近日,有测评up主发布视频称,网购100件食品,有70件缺斤少两,其中有商品缺重达50%,引发热议。该up主称,缺重主要是因为干燥剂和包装袋占秤。对此,有律师表示,如果是个案,消费者可以要求补齐差量。如果不是个案,且不断有网友找商户反馈过,那商户就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若电商平台接到反馈未有效治理,也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网络购物以产品丰富、价格低廉、节约时间等优势逐渐取代实体购物,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要渠道。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7735.6亿,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如今,消费者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通过网络在家就能买到世界各地的产品,这种购物方式的改变给我们生活带来了许多进步和方便,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假货横生、缺斤少两、刷单诈骗等乱象,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整治网购乱象已迫在眉睫。 网络的虚拟性让我们无法看见产品的真实情况,网购乱象频频、屡禁不止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劣质的化妆品、护肤品导致皮肤过敏感染;添加剂超标、工厂脏乱差的食品引起肠胃疾病;假金子、假陶瓷、假酒骗取大量钱财……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给消费者身心健康带来极大威胁,损害其合法权益。长此以往,市场秩序被破坏,消费者对网购失去信心,社会经济也会受到冲击。 细思这些乱象产生的原因,首先,部分商家唯利是图,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淡薄,试图通过售卖低成本的不合格产品增加利润。其次,平台监管不到位,网购产品多为商家自主上架,平台难以对每一个店铺做详细审查,给了黑心商家“钻空子”的机会。此外,消费者自身的辨别能力还有待提高,容易受低价诱惑,忽略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为了推动网络购物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坚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避免跳进商家设置的低价“陷阱”。同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电商平台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加强管理,提高准入门槛,落实开店实名制度,对无信誉无良心的商家大胆“叫停”,并且加大处罚力度。 总的来说,网购的快捷性、便利性和丰富性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好处,在方便生活的同时,也促进了就业和经济发展。正因为网购的许多好处,我们更应该重视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不能任由它走向“深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全社会积极营造网购健康、安全、可信赖的消费环境,规范网络购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势在必行。
专栏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