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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暨卡岔河流域畜禽粪污治理的指导意见
2021-09-10  |  来源:  |  专栏:地方法规  |  浏览量: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针对卡岔河流域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立足本行业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和服务的工作职责,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从2018年开始,累计争取国家资金10989万元,建设了317个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设备;399个村级秸秆粪污堆沤发酵场40个村级畜禽粪污暂存池并购置27台吸污车,147台、套运输车、铲车等收运车辆;新、改扩建了5个有机肥厂。制定了《榆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和细化了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局履职尽责,多次开展全局集中下乡进行指导服务,共下发告知书66000份、粪污资源化利用手册84册种养结合主要模式挂图2022张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有了大幅度提高,2020年末分别达到100%、96.2%。此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上级的要求和实际利用情况来看,还有一定的差距。

  8月13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了卡岔河流域劣五类水体整治推进会议之后,我局迅速响应和行动,相继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卡岔河流域13个乡(镇)街畜牧兽医服务科科长工作会议、局内包联卡岔河流经乡镇工作人员会议、局党组扩大会议。会后,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到重点河段沿线村屯养殖户家中进行实地走访和技术指导。通过市委市政府高位统筹,各部门与所在乡镇齐抓共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卡岔河流域劣五类水体粪污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散养户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认识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绝大部分养殖户未配套设施设备;二是建设配套设施设备的未有效利用,应付检查;三是个别养殖户还存在直排和偷排现象。

  (二)规模养殖场配套设施使用率不高。全市638家规模养殖场有317家建设粪污配套处理设施,但整体使用率不高,存在建而不用、改为它用的现象。

  (三)规模养殖场委托处理未达到实际效果。按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中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规定:委托粪污处理中心全量收集,有协议且正常运行的可视为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我市没有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是以委托的方式处理畜禽粪污。但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委托处理没达到全量收集,仅有协议没有按照协议运行,粪污的出方和入方台账不对应、相关佐证材料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既没有达到委托处理的实际效果,又经不起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村级秸秆粪污堆沤发酵场运营不善。一是由于运营资金没有保障,运营管理主体没有积极性,发酵场无人管理,导致池满不及时还田和循环利用;池内外存在不可降解垃圾,养殖户直接将粪污倒入池内,将发酵池变成粪坑。二是由于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导致养殖户畜禽粪污运输困难,不能将畜禽粪污及时运送到发酵场,尤其是在雨季。三是畜禽粪污不按操作规程制作,秸秆粪污比例不当,甚至不用菌剂,不能发酵成肥。

  (五)村级畜禽粪污暂存池用途改变。全市建设的40个村级畜禽粪污暂存池,旨在缓解村级秸秆粪污堆沤发酵场的压力,将畜禽粪污暂时储存。但是个别村级畜禽粪污暂存池无人管理,没有实现对畜禽粪污进行暂存转运,而改为它用,当成垃圾转运站储存垃圾。

  二、下步指导性意见

  针对以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卡岔河劣五类水体治理,建议采取如下措施予以解决:

  (一)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卡岔河流经我市境内黑林镇、保寿镇、新立镇、环城乡、培英街道、城发乡、太安乡、大岭镇、新庄镇9个乡(镇)街,144个行政村。经过调查摸底,截止到7月末,卡岔河流域规模养殖场157个(已经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113家)。其中养猪场65个,存栏27147头;养牛场19个,存栏4727头;养禽场73个,存栏863580只。规模养殖场产生畜禽粪污80772.92吨,通过堆沤发酵和生产有机肥后,粪污现存量4096.07吨。散养户8302户,其中养猪户3129户,存栏141342 头;养牛户3263户,存栏24331头;养禽户1719户,存栏61433只;养羊户191户,存栏3255只。散养户产生畜禽粪污259735.86吨,通过堆沤发酵还田后,粪污存量77359.5吨。卡岔河流经乡(镇)街沿岸500米内畜禽养殖户409户,其中养猪户167户、养牛户162 户、养禽户88户、养羊户2户。存栏生猪7375头、牛1618头、禽2421只、羊120只。产生畜禽粪污10501.72吨,当前粪污存量485.248吨。针对以上情况,防范畜禽粪污染卡岔河水质,应采取以下措施:

  1、散养户。一是对养猪50头及以下、牛20头及以下、禽500只及以下的户可以采取田间发酵,就地还田,但不能污染环境。二是对养猪超过50头、牛超过20头、禽超过500只但没达到规模场标准的畜禽养殖户必须建粪污临时储运设施(储粪池、储尿池或地埋罐等),并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沿岸500米范围内上述散养户即日起5日内建设完成。建设容积应依据养殖量确定,一般以储存一个月以上为宜,储存池建议深3米,直径2.5-3米,防渗,加盖,要确保不污染环境(畜禽粪污产生量估算:一般来说,每头猪每天产粪污约10.0kg,每头牛每天产粪污约40.0kg,每只羊每天产粪污约2.6kg,每只鸡每天产粪约0.12kg);三是5头以下的家庭养牛户,还可利用蜂窝模具将牛粪制成蜂窝煤形状的燃料,晾干后集中存放,以便冬季取暖使用。

  2、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或建设临储设施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强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规模养殖场应建立粪污处理台账,实施“一场一册”,确保粪污消纳处理明晰。利用项目资金配套建设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不得改变用途,如果发现此种情况将按照专项资金改变用途交与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秸秆粪污堆沤发酵场。设立堆沤场运营专项资金,要完善基础设施。对基础设施进行自查和完善,确保秸秆粪污堆沤发酵场的安全使用。一是围栏、警示标志、安全隔离桩等破损丢失的要及时修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要维修围堰(在堆沤池周边打围堰,以20-30公分为宜)和排水沟,保证不过水、不积水,雨季粪污不外溢;三是对已经起运还田的发酵池要重新修整,以便再利用;四是对发酵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设施不完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和完善,确保不影响发酵场的正常使用。要畅通发酵场道路,保证秸秆、粪污和粪肥的正常运输。要派专人管理,保障畜禽粪污全部及时有序、定期定点运送到发酵场,不乱堆乱放,粪便不要直接入池,杜绝发酵场内有不可降解垃圾。 要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制作,严格落实“秸秆粪污堆沤发酵”模式的技术要点和要求,现场制作必须有专人负责,按流程制作,保证制作效果。要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并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要责任到人。要完善收储运体系并实现有效运行,建立好辖区内畜禽粪污的收集、清理、转运台账。要因地制宜采用制作方法,发酵池可采分段式利用,便于操作和循环使用;对于发酵池已满未起运的,如场内有余地,可因地制宜采用条垛式发酵法。发酵好的粪肥要起运还田利用。要抓住春耕前秋收后的还田时机,将发酵好的粪肥进行起运还田利用,确保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4、村级畜禽粪污暂存池。加强村级畜禽粪污暂存池的清查,对改变用途的限期进行整改,明确负责人,加强管理。

  (二)攻克重点,立行立改。8月24日,由畜牧局班子成员带队,包联乡镇的同志组成现场核查指导组,对重点乡镇(环城乡、黑林镇、保寿镇)、重点河段(黑林河、腰保守沟、团山河、桦树屯沟、兴隆沟、长兴沟)进行现场核查,发现部分养殖户无畜禽粪污暂存设施、部分有设施不符合“三防”标准、直排、堆沤场地势底洼、下雨天水深,养殖户进不去;堆沤池已满不清运,畜禽粪污临时堆放附近,无防渗、防溢设施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指导组现场进行了指导,发放告知书和宣传单,并根据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相应建议,要求立行立改。

  (三)主动作为,同向发力。畜牧部门坚决扛起责任,努力做好指导和服务。确立长年包联机制,坚持实行领导包片,技术干部分组包联乡镇,既当联络员,又当指导员,随时解答乡(镇)街和养殖户提出的疑难问题,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充分发挥“三单”职能作用,即向规模养殖场发送告知单、向属地政府下达提示单、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反馈单。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要强化乡镇街属地管理责任,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生态监察范围,把村作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建强建好,通过村规民约对养殖户进行约束。对于不履行畜禽污染防治责任的散养户,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可按照《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进行处罚。要健全市级层面执法部门联动机制,依法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形成市、乡(镇)街、村三级联动综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确保畜禽养殖非法排污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举报激励机制,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监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良好氛围。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督查,发现问题隐患要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四)争取国债,推建项目。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积极谋划和包装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积极争取国债1.9亿元,用于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体化建设。项目拟在全市建设100个畜禽粪污临储点和3个畜禽粪污集约处理点、4个集中处理中心处理畜禽粪污,采取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委托第三方生产有机肥方式,达到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该项目由畜牧局负责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评估,目前正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工作。

  立足当前实际,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进程,尤其是卡岔河流经的9个乡(镇)街的37个畜禽粪污收集点,新立镇、大岭镇、环城乡的3个畜禽粪污集约处理点的建设,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达产达效,解决卡岔河流域畜禽粪污的收集和处理,实现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