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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承担建设2025年度榆树市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的公告
2025-10-28  |  来源: 榆树市农业农村局  |  专栏:通知公告  |  浏览量: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2025]19号)和《榆树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榆农联字【2025】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示范展示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应用可操作、能落地的利用模式,现就承担建设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的经营主体进行遴选。

一、遴选目标

榆树市2025年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4个。为更好落实建设任务,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2025]19号)和《榆树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榆农联字【2025】55号)文件要求,遴选符合要求的经营主体承担建设任务。

二、遴选条件

1、具有推广秸秆‘五化’利用(肥料化和饲料化)先进典型模式;

2、在秸秆行业探索新技术及推广3年以上的经营主体;

3、每年秸秆收储运能力在5万吨左右的经营主体;

4、经营秸秆场所占地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经营主体;

5、经营主体3年之内经营无异常,法人没有违纪情况。

三、申报程序

填报《2025年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申报表》,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进行申报,申报材料:

1、2025年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申报表;

2、经营主体简介;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4、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5、属地派出所提供的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6、经营场所图片及其他能提供满足遴选条件的图片;

榆树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根据遴选条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及建设任务要求择优认定,并对确定后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认定经营主体与榆树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签订协议。

四、申报时间、地点

遴选公示期: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3日

申报起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月29日下午4:30分。

申报地点:榆树市农业农村局六楼能源科

联系人:孙卫东

电 话:13756972029

附 件:《2025年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申报表》


榆树市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