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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26-05-15  |  来源: 信用中国(吉林)  |  专栏:通知公告  |  浏览量:

关于印发《吉林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政数发〔2026〕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工作,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数据规〔2025〕26号),我们制定了《吉林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